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车辆招标公告
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车辆招标公告
江西省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采购车辆项目进行国内电子化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QCZFCG2016GZ-062 2.招标项目: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项目 预算:192万元 3.招标内容: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洗扫车、压缩垃圾车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 (4)提供2016年度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提供所投三种车辆的工信部(原国家发改委)《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6)提供近三年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7)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8)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9)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提供2017年1月10日下午5:00之前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5.获取标书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江市本级(网址: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下载招标文件。 6.标书下载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7年1月10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江市本级(网址:http://jjggzy.jiangxi.gov.cn/jjzbw/),逾期投标无效。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证书出席开标大会。已经交纳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2017年1月10日下午五点前(北京时间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否则,将没收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且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8.CA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厅【共青城市发展大道温馨家园小区14栋1楼】 9.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RMB38400元 大写:叁万捌仟肆佰元整(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注明招标编号),在2017年1月10日下午五点前汇入下列指定账户(转账时间需在工作日进行)。(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10.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本网站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网站,以免缺漏重要信息。 11. 采购人:江西省共青城市城市管理局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联系人电话:*******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先生、刘小姐 电 话:****-******* 邮 编:332020 电子信箱:gqcszfcgzx@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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