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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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0C-00006-2024160FW)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0,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正文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裁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路128号低碳大厦11楼开标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路128号低碳大厦11楼开标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通辽
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日名称:
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
B0C-00006-2024160FW
三、项目情况:
采购内容。
中国银行通辽分行职工食堂就餐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标包划分:共分为1个标包.】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口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项目预算:260,7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采购需求书及分项报价表】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投标人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类似的合作案例,
(四)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
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五)投标人须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六)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p:wn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
罚期内。
(八)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己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
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成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
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
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十四)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五)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报名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十六)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21、2022、2023)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有效期内经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年的须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五、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售:1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nmggcxztb@163.com),邮件主题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资料齐全后,代理机
构将招标文件回复至投标人邮箱。
2潜在投标人须提交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项目业绩1个: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未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
(6)“不存在非法用工与劳务关系以及没有洗钱、涉黑涉恶等违法行为”的承诺。
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http:l小ww.cebpubservice.com/”。其他网站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由其自
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路128号低碳大厦11
楼开标室。
八、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471-6990248
举报邮箱:jwbgs_.nm@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5-8号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联系人:赵欣玉
联系电话:0471-699135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路128号低碳大厦11楼
联系人:苏尚项佳乐
联系电话:0471-4223759
邮箱:nmggcxzt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85-8号
联系人:赵欣玉
电话:0471-69913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机场路128号低碳大厦11楼
联系人:苏尚
电话:18047129046
电子邮件:nmggcxzt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职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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