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比选公告
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比选公告
2024年7月26日资兴市“格美”台风特大自然灾害对当地村民的房屋造成了严重损毁。现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单位,将比选事项公开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名称:资兴市灾后集镇集中建房兴宁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应急工程
1.2项目业主: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
1.3项目合同估算价:450万元(实际结算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1.4工程建设地点:资兴市兴宁镇枫枧村管宁路旁。
1.5工程概况:安置小区内及门面前坪的雨污水管网、道路工程、园建工程、绿化、挡土墙、弱电管道、路灯、停车位等附属工程。
2.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2.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3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5 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3.选取评审办法
本选取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比选文件)
4.公告期限
有竞选意愿者,请于2025年1月17日起至2025年1月21日止,每天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提供,含双面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领取比选文件。
5.竞选文件的递交
5.1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09:30,
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开标室(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及比选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少于3家竞选的不予开标。
5.2比选时间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监督
本次选取项目监督机构为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电话:136*****688。
7.联系方式
比选人: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
地??址:资兴市兴宁镇
联系人: 刘林江
电??话:136*****6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联系人:文慧
电??话:0735-*******
8.其他
以上公告所有解释权以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的解释为准。
资兴市兴宁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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