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服公司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通服公司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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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甘肃通服公司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XZB-GSTF-2025-00165)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甘肃通服公司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本工程共 20 台风力发电设备,每台 3MW,
共 6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1:铁塔建设; (002)标段 2:机电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 1:铁塔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适用于标
段 1)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
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
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
书。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
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 中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不得存在的下列情形(适用于标段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
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
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
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
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002 标段 2:机电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适用于标
段 2)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
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
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
书。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
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 中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不得存在的下列情形(适用于标段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
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
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
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
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购买:凡符合资格要
求的投标人请将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加盖公章)至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
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18 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0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18 楼业务部办公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18 楼
七、其他
甘肃通服公司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项目编号:TXZB-GSTF-2025-
00165),招标人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
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
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新绛县横桥镇符村分散式微风发电项目,本工程共 20 台风力发电设备,每台 3MW,共 60MW。
1.2 采购范围和内容:
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含风电设备基础土建工程、风电设备采购和
安装工程、厂区道路及施工便道工程等。
1.3 标段划分:标段 1:铁塔建设;标段 2:机电安装。
1.4 项目规模;52000.00 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标段 1:铁塔建设,采购预估金额为
49000.00 万元(含税,税率 9%);标段 2:机电安装,采购预估金额为 3000.00 万元(含税,
税率 9%)。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 1)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
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
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
书。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
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 中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不得存在的下列情形(适用于标段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
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
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
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
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适用于标段 2)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
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
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
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
(1)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
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
书。若受疫情影响或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
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1.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1 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1 人;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 中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承诺函为准)。
2.2 不得存在的下列情形(适用于标段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自 2022 年 2 月 1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
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
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2 月 1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 2023 年 2 月 1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
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
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1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
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
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
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4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5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 年 1 月 18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北京
时间,下同)。
4.2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进行购买: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将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加盖公章)至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
肃大厦 18 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各投标单位将购买招标
文件费用电汇至我公司账户(户名: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开户银
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账号:86210601730180101001393(标段 1),
86210601730180101001394(标段 2)),同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
被拒绝。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包括文件 WORD 版、正
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箱:
1033002386@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并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接收地址为: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18 楼业务部办公室,接收人:李
阳,联系电话:19913909968。
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电子版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
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通服采招门户(https://szyc.chinaccs.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邮 编:730000
联 系 人:李阳 电话:19913909968
电子邮箱:1033002386@qq.com
开户名称: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兰州民主东路支行
账 号:86210601730180101001393(标段 1)
86210601730180101001394(标段 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甘肃省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咨询分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平凉路 366 号中国通信服务甘肃大厦
联 系 人: 李阳
电 话: 19913909968
电子邮件: 10330023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散式微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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