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本招标项目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
本招标项目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
如下:
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2.招标编号:KZR-QCSK2024-FW001
3.招标项目名称: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服务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
建数字展示中心1栋,建筑面积9792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门卫室2座
建数字展示中心1栋,建筑面积9792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门卫室2
,建筑面积63平方米;建设室外场地硬化、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63
9.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财务
9.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财务
决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决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
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
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成和在建项目均可,意向性
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成和在建项目均可,意向性
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
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
少于5000万元(含)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项目管理
少于5000
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
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一
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加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须专门负责本项目,不再从事其它项目的工
作。
作。
(2)各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
工程师(投资)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
作5年及以上;
5年及以上;
②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
,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
(3)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管理成员:最少3人。其中土建技术人员2人(必须驻场)、具备
项目管理成员:最少3人。其中土建技术人员2人(必须驻场)、具备
监理工程师资格1人;
监理工程师资格1人;
②造价及财务决算成员:最少3人。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2名、注册
造价及财务决算成员:最少3人。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2名、注册
会计师1名,至少2人驻场。
会计师1名,至少2人驻场。
4.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
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
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
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
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工作内容需包含:
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0
项目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代
建负责人)业绩。
建负责人)业绩。
(1)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过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
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
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
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人:王顺明、王兵兵
电话:13209906878、13619918686
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电话:0991-8808279
序号投标人信息
1单位名称: (盖章)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开户行及账号:
4地址:
5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7标段:
8QQ邮箱:
9日期:
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ZR-QCSK2024-FW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
孜尔石窟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数字展示中心1栋,建筑面积9792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门卫室2座
,建筑面积63平方米;建设室外场地硬化、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财务决算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资格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成和在建项目均可,意向性协议或框架
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
(含)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项目管理服务、造价咨询
服务及财务决算等);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一级建造师
(建筑)或一级造价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参加投标的
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须专门负责本项目,不再从事其它项目的工作。
(2)各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工程师
(投资)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及以
上;
②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
建筑工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
(3)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管理成员:最少3人。其中土建技术人员2人(必须驻场)、具备监理工
程师资格1人;
②造价及财务决算成员:最少3人。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2名、注册会计师1
名,至少2人驻场。
4.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不
少于1项;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必须体现项
目负责人信息;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少
于5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工作内容需包含:项目管理服务、
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代建负责人)业绩。
5.信誉要求: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近3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不良记录
,且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
员不可以超过2个。(备注:本项目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牵头,会计事务所为
联合体成员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
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并将联合体协议连
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7.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过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
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
处于有效期内;
(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
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8日 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06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06日19时0
0分(北京时间);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或邮件获取),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
号楼六层)。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
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
公章的复印件(见附件)。如采用邮箱发送方式,请提供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
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全季
酒店)六层(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7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全季
酒店)六层(开标厅)。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0991-8808279。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孜尔千佛洞
联 系 人:苏文君
电 话:1315028977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6层
联 系 人: 王顺明、王兵兵
电 话: 13619918686
电子邮件: 819009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
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全过程工程
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
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2.招标编号:KZR-QCSK2024-FW001
3.招标项目名称:龟兹石窟数字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4.项目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5.项目类型:服务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
8.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
建数字展示中心1栋,建筑面积9792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门卫室2座
,建筑面积63平方米;建设室外场地硬化、停车位、给排水等配套附属设施

9.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财务
决算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证书(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不少
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已完成和在建项目均可,意向性
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
少于5000万元(含)的全过程项目管理业绩。(工作内容需包含:项目管理
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或一
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加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须专门负责本项目,不再从事其它项目的工
作。
(2)各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或一级造价师或咨询
工程师(投资)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
作5年及以上;
②工程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从事建筑工程造价工作5年及以上;
(3)其他主要人员:
①项目管理成员:最少3人。其中土建技术人员2人(必须驻场)、具备
监理工程师资格1人;
②造价及财务决算成员:最少3人。其中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2名、注册
会计师1名,至少2人驻场。
4.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
业绩不少于1项;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且
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
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或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工作内容需包含:
项目管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及财务决算等)的项目管理负责人(或项目代
建负责人)业绩。
5.信誉要求:①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近3年内未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及不良
记录,且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成员不可以超过2个。(备注:本项目由全过程项目管理单位牵头,会
计事务所为联合体成员单位));(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
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
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之
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
权利,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投标;
7.其他要求:
(1)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过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②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
破产状态;③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
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
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其他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
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
书面承诺)。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8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06日19时00分(北京
时间);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或邮件获取),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9号楼六层)。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
印件(见附件)。如采用邮箱发送方式,请提供以上资料的彩色扫描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7日11: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
城9号楼(全季酒店)六层(开标厅)。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联系人:苏文君
联系电话:13150289772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克孜尔千佛洞
2.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人:王顺明、王兵兵
电话:13209906878、13619918686
监督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电话:0991-880827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尔石窟研究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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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信息
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户行及账号:
地址:
法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标段:
QQ邮箱:
日期:
项目名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序号
其他内容
1
2
补遗文件:
其他:
注:请各投标人按项目信息进行填写,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此表Word版和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81900989@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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