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分行LED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分行LED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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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529003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
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投标限价:LED 显示屏(P10 单红色 LED 显示屏)4100.00 元/平米(不含增
值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本项目服务器系统要求搭建在招标人提供的虚拟服务器上运行,系统需符合新建系统平台
需适配信创环境(操作系统:银河麒麟 V10(ARM 版)、数据库:华为 GaussDB、腾讯 TDSQL、
中间件:Tomcat、Nginx、腾讯 TDMQ),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数据库等;linux 操作系统,B/S
或 C/S 架构。投标人应具体以上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提供产品能够接入招标人“LED 显示屏联播平台”,符合接入平台的技术、通讯、
操作、管理标准,并入平台统一联网发布信息,或者具有符合招标人要求的能实现多媒体联
播发布的“LED 显示屏联播平台”。(提供相关承诺)
3.安全类功能要求(提供相关承诺):
1)能够设置定时开、关机以及“一键关停”功能。
2)LED 显示屏控制卡使用有线网连接,不得有蓝牙、WIFI 等无线连接。
3)LED 显示屏控制卡不得有 USB 接口。
4)LED 显示屏与“LED 显示屏联播平台”服务器间传输信息具有加密传输功能。
5)“LED 显示屏联播平台”系统用户密码设置需要具有强制符合强密码功能和定期强制改密
功能。
4.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3 个月内无法兑现上述承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
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
提供自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内部财务报表。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
外:
(1)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3)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受到与采购业务相关
的行政处罚的。
7.投标人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
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
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
承担全部责任。
9.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与本企
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企业。投标人应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方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0.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
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2.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呼叫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3101 呼叫
七、其他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招
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GXTC-C-25290030。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完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LED 门楣显示屏设备采购项目。具体需求
详见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合同期:2 年。
供货期:订货后 25 天内到货安装完毕。
质保期:5 年。
付款方式:根据采购单价据实结算,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额支付货款。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投标人缴纳 2 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
期满 5 年后无息退还。
供货地点:云南省全省范围内供货。
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 家。
其他情形:【无】
资金来源: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LED 显示屏(P10 单红色 LED 显示屏)4100.00 元/平米(不含增值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公开邀请、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公开邀请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
2.投标人须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各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递交投标文件。
第二阶段:评审
1.投标人须按规定参加开标。评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初步评审、详细评审。
2.招标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 1 名投标人为中标人。如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
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投标人的合同。
四、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25 年 0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01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除外)。(招标文件电子版于每
天 17 点以后对当天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发放)
2.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
2.1 现场报名: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盖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文件费公对公凭证或者
现金(不接收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昆明市西
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2 线上报名:将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③授权
委托人身份证、④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⑤招标文件费付款凭证扫描件,传至
gxzb_yn005@163.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注:上述报名资料纸
质版原件请于开标当日单独递交。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本项目仅接受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支付,对公
转账账户信息如下: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昆明高新支行
账 号:871907662510101【此账号不是投保保证金账号,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
证金打款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
网(http://www.cfcpn.co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六、项目说明会:不组织。
七、踏勘 :不组织。
八、开标及投标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国信招
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标厅(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九、监督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
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871-63175607
举报邮箱:zhjbbl100@163.com
信函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515 号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附楼 11 楼云南省分行纪
委办公室。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 515 号
联 系 人:毕老师
电 话:0871-63178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 8 栋 31 层
联 系 人: 杨俊霞、白雪、段红燕、王尹、刘彤、陈嫦、张译
电 话: 0871-65151961
电子邮件: gxzb_yn00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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