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柯坪县(启浪)光伏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新疆柯坪县(启浪)光伏产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受柯坪县光伏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柯坪县(启浪)光伏产业园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新疆柯坪县(启浪)光伏产业园总体规划概况

为了推动阿克苏地区丰富的光热资源得到转化利用,抢抓中央、自治区进一步支持南疆发展光伏产业的优惠政策,阿克苏地区把光伏项目重点布局在柯坪县、乌什县和阿瓦提县太阳能产业园区,以此大力吸引疆内外光伏和光热领域的龙头企业向该区集聚,力争建立较为完整的太阳能光伏产业链。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与地区的战略部署,顺应柯坪县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所面临的新要求,积极迎接区域竞争新挑战、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重构产业竞争新优势,柯坪县启动了柯坪县光伏产业园总体规划。

柯坪(启浪)光伏产业园区位于新疆柯坪县启浪乡314国道1091km处南侧,西距柯坪县城48km,东距启浪集镇2km,距阿克苏市84km,用地面积约40.96 km2。

光伏产业园功能定位:柯坪县本着资源互补的原则,构建以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相关产业为主导,以光伏农业和观光旅游业为辅助的产业体系。其中,光伏农业依托循环经济的理念予以小规模示范建设,并与观光旅游业结合设置。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措施

1、废水:园区的废水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各光伏电站项目的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二是商业服务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各光伏电站的生活污水采用各企业自建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用于荒漠植被灌溉。商业服务中心的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经污水处理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用于荒漠植被灌溉。

2、废气:本次光伏产业园内的光伏电站仅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仅有生活办公人员燃烧液化石油气产生少量大气污染物。

3、固体废物:光伏产业园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以及光伏电站定期更换下来的废旧电池组件等。其中生活垃圾主要为企业、及商业服务中心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规划建设的升压站产生的检修废油送至有资质的废物处理单位;光伏规划区定期更换的废旧电池组件由厂家回收利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光伏产业园区所在地的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人力资源相对充足,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明显、内外交通便利、园区规划符合相关规划、园区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和国家及自治区产业发展方向、规划延伸了相关产业链,因此园区选址及产业发展方向基本合理。但从规划的环境可行性分析,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对园区的建设形成制约。

园区的规划建设,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减缓措施和规划调整建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将园区开发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才能保证实现各功能区的环境目标。按本报告调整后园区的规划,基本可以实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园区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柯坪县光伏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柯坪县解放路

邮政编码:843600

项目联系人:靳秋运

电 话:138*****168

传 真:*******

五、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23层 环境保护工程院

项目联系人:王幽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信箱:xjbthpzx@163.com

六、公众参与方案简述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后7日内在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提出的意见。

3、环评报告基本完成报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在相关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

4、发放并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在信息公示、收集公众参与调查问卷基础上,统计分析公众意见,并进行信息反馈。

5、环境主管部门在环评报告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园区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主要事项:在本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新疆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广泛征询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本规划公众参与调查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规划的了解程度;2、对规划所在地环境现状的看法;3、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4、对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5、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6、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7、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8、对您的生活环境影响程度;9、对规划实施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10、对规划实施最关心的问题;11、是否同意规划的实施。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敬请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柯坪县光伏园区管理委员会

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 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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