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录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录井技术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5年录井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录井技术服务,招标人为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亚新拜城公司、伊犁公司、塔城公司、库车公司、科林思德等),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2025年录井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025年产能建设对应的录井技术服务,涵盖常规地质录井、气测录井、工程录井等服务内容。
2.2招标内容:
气测录井:包括烃类(全烃、组分C1-C5)及非烃。
常规地质录井:包括岩屑录井、钻时录井、钻具管理、岩心录井、荧光录井、井壁取芯录井、钻井液录井(密度、粘度、后效显示、井涌、溢流)及关键(特殊)工序的录井工作(各开次、特殊工序、中完、完钻过程中资料的收集整理、完井总结编写)等。
工程录井:包括工程参数如大钩负荷(钻压)、立管压力、泵冲、扭矩、转盘转速和钻井液参数如出、入口密度、出、入口温度、出、入口电导率、钻井液体积、出入口排量、H2S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项目地点:新疆亚新煤层气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区域建设项目所在地(乌昌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塔城地区、巴州、阿勒泰地区等)。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入围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则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书)。
(2)具备有效的录井工程技术服务类企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石油及相关行业颁发的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录井作业,且在有效期限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录井工程技术服务类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具备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各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等;②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非独立核算的,需提供说明及总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60口井录井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合同包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以签订日期为准;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进行抽查,如提供红冲、作废、查无此票三种发票则视同虚假业绩,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人员及设备要求:
(1)管理团队:包含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环保管理人员1名,技术负责人2名(地质和仪器各1名)。管理团队所有人员需持有有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
(2)操作人员:现场录井小队配备人员6人,包括地质师、仪器工程师各1名(从事本专业3年及以上),录井队员4名;男士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士年龄不超过45周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管理团队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证明需清晰可辨并有社保机构印章)、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原件扫描件。
所有操作人员提供健康承诺书、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证明需清晰可辨并有社保机构印章);地质师、仪器师、仪器操作工还需提供有效的井控证、HSE证、硫化氢证原件扫描件,毕业证。
(3)投标人应至少拥有3台自有录井综合仪(色谱分析周期<90s)。所有录井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标准。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综合录井仪正面照片、铭牌、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年检报告(原厂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年检报告)、购置合同和购置发票(如设备为自行生产的,提供资产证明)。
3.5安全生产资格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资料提供形式:网页截图(截图时间)。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资料提供形式:网页截图(截图时间)。
③承诺2022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8其它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如已被列入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3)投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若发生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因劳务纠纷、拖欠工资问题引发农民工上访事件等,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视情节在后续1-2年内不得参与新疆亚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包含控股关联关系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以上(1)-(3)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若投标人凡在我公司服务期间出现农民工上访事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2上述资料如有虚假投标将被否决,且在1-3年内不得参与新疆亚新集团及其子公司(包含控股关联关系公司)的任何项目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25年1月19日至2025年1月26日,每日10:00-19: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5.2 凡有意参加者,须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包,售后不退,发票由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开具电子发票。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文件下载服务费200元,下载费由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郑重说明:招标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系统)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如有技术问题请在新疆阳台采购平台查看技术咨询电话。
5.3 特别提示:1.投标人将以下资料上传至新疆阳光采购平台经审核后获取招标文件。
(1)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分支机构还须总公司授权证明;(3)有效的录井工程技术服务类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结算发票。(审核资料为PDF格式合并在一个文件中上传)
2.投标人在采购平台注册以及办理相关数字证书过程中,应注意正确填报信息,因不能成功注册导致报名不成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2月8日11时30分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0楼开标厅1。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8. 监督部门
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政工作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创新广场E座18楼
联 系 人:侯力虎
电 话:166*****79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
联 系 人:张国强
电 话:182*****890
标签: 录井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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