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房外墙清洁招标公告
营房外墙清洁招标公告
致各供应商:
1. 竞争性谈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军队采购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取总队机关营区营房外墙清洁公司,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谈判概况2.1清洁范围:总队机关主楼正面、侧面石材墙体及玻璃窗外侧;主楼背面、副楼、多功能厅防水涂料及玻璃。
2.2清洁要求:墙面无明显污垢,色泽整体一致;玻璃窗洁净明亮、无污垢、水渍及其他印迹;对一楼地面绿化植被采取防护措施。
2.3清洁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工,并经双方验收合格。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要求及说明;
2.4清洁地点:昆明市滇池路966号(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3.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
3.1.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3.2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服务范围;具备高空建筑外立面清洁养护能力,具有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高空服务分会颁发的《高空服务企业安全资质证书》;施工(清洁)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承诺对清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负全责;近三年内不少于6项相关服务业绩;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4. 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4.1 网上自行下载谈判文件(本公告附件)。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66号(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持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免费报名(联系人:栗助理,电话:****-********/传真:****-********)。
4.2 外地单位如需报名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并电话确认,未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具体要求见本邀请书4.1条款)。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
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66号(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三楼开评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6.联系方式采购人: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
联 系 人:栗助理
联系电话:****-********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966号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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