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 ||
行政区域 | 泉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 12: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 12:09至2016年12月30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qz.fjzfcg.gov.cn:9200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1月1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 ||
预算金额 | ¥4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先生 158*****1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林小姐 ****-******** | ||
附件: | |||
附件1 | 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稿).doc |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项目编号:QZTS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方式:曾先生 158*****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 ****-********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与泉秀路交叉口毅达商厦02号楼A203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委托,对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QZTSCG*******
二、项目名称: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全数字高档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部分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如需)
6、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9.8万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2015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
9、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保险的证明材料(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五、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六、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6年12月20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在招标文件提供时间内,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每份采购文件为100元,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认缴(公对公转账或者现场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从其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并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若因废标后重新采购导致项目编号变化的,原项目编号视为有效),不注明编号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泉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http://qz.fjzfcg.gov.cn:9200、http://www.fjmjzb.cn/、http://www.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当天08:00至09:00之间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01月10日09:00(北京时间),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十二、本项目采购人:惠安县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8*****11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mail:********50@qq.com邮 编:350001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杨小姐、林小姐
标书费账号
开户名称: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账 号:136*****000136346
开 户 行:华夏银行泉州分行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开 户 行: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函)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5、投标人须提供药品监督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如需)6、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49.8万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2015年度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原件外】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9、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无线胶装(无人为破坏不可拆卸并加盖骑缝章),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障保险的证明材料(由税务部门或者社保机构出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2:09至2016年12月3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qz.fjzfcg.gov.cn:9200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福建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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