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酒店综合实训设备购置一标段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501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酒店综合实训设备购置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5.6950 万元,招标人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酒店综合实训设备购置,详见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酒店综合实训设备购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旅游酒店综合实训设备购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或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或书面承诺);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 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
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企业可不提供);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对在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
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2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塔城市文化路老西部大厦二楼(千泉集团二楼)。售价
(元):2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塔城市文化路老西部大厦三楼会议室(千泉集团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24 日 16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塔城市文化路老西部大厦三楼会议室(千泉集团三楼)。
七、其他
合同履约期限:15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特别提示:
1、超过 200 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 400 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
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
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
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
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
项目为 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
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
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2%~4%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塔城市迎宾路 33 号
联 系 人:王岗
电 话:189994980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绿地中心智海 2008 室
联 系 人: 孟婷
电 话: 18609012443
电子邮件: 28959738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