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交资公司”)拟报废处置57件办公设备及食堂设备,委托广西诚信华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批资产的残余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我公司处置该批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根据《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南国资规〔2023〕9号)和《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南交投发〔2024〕91号)有关要求,现将评估结果及相关材料予以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报废核销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57件固定资产的批复(南国资批〔2024〕89号)。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根据我公司的相关制度要求,通过在公司官网发布委托公告,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直接委托选取诚信华正评估公司作为本次评估工作的评估中介机构。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资产评估机构:广西诚信华正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77******L
法定代表人:黄志辉
资产评估师:钟翠芳 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编号:
******** 资产评估师:陆成俊 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卡编号:
********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评估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资产评估的详细过程如下:
(一)接受项目委托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与委托人洽谈,明确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价值类型和评估基准日等事项。资产评估机构在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综合分析与评价,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二)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资产规模和资产分布特点、评估报告提交期限等,明确工作思路和实施方案,编制资产评估计划,确定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主要过程、时间进度安排和人员安排等内容。
(三)现场调查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评估专业人员以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现场调查,具体通过询问、核对、监盘、勘查等手段,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和完整性,了解评估对象的现实状况;同时,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获取相关权属证明,并通过与原件核对等方式对取得的权属证明进行核查验证。
(四)收集整理评估资料
评估专业人员收集评估资料的工作主要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资料;从委托人等相关当事人处获取资料;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资料。评估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
评估专业人员通过观察、询问、书面审查、检查记录或文件、实地调查、查询、函证、分析、计算、复核等方式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核查验证 。
在履行了核查验证程序后,评估专业人员对从各个渠道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五)评定估算形成结论
评估专业人员根据项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因素,在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3种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中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
在选定评价方法之后,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合理选择技术参数,应用评估模型等,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评估专业人员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比较,对所使用评估资料、数据、参数的数量和质量等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方法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以及不同方法评估结论差异的原因,综合考虑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对象现实状况等因素,确定最终的评估结论。
(六)编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专业人员在履行评定估算程序后,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专业人员完成评估报告编制后,评估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资产评估准则和评估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对评估报告进行三级内部审核。
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许可的相关当事人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沟通。
对各方反馈意见进行分析,并根据需要对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打印资产评估报告正式稿,经复核无误后,加盖评估机构公章,并由评估机构负责人和评估专业人员签字盖章后按评估委托合同的要求将报告提交给委托人。
五、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评估交资公司持有的57件拟报废的办公设备及食堂设备的残余价值,为委托人处置上述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评估对象:交资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涉及的办公设备及食堂设备。
2.评估范围:交资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涉及的办公设备及食堂设备。其中:办公设备为台式电脑、冰箱、打印机、挂式空调等47项;食堂设备为单大锅、矮汤锅、离心风机等10项。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三)价值类型:本次评估选择残余价值作为评估结论的价值类型。
(四)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20日。
(五)评估方法:市场法。
(六)评估结论
经实施现场调查、收集整理评估资料和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并以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和限制条件为前提,得出在评估基准日评估2024年12月20日的评估结论为:
交资公司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为人民币0.71万元(大写:柒仟壹佰元整)。具体结果详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报告从评估基准日算起一年内有效,即从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有效。
六、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资产评估报告书原件(诚信华正资评报字[2024]第180号)及有关资料在交资公司资产经营部存档,如有职工需要查阅,可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审批程序后,签署保密承诺函,即可查阅。
七、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对公示材料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向交资公司资产经营部书面反映,由资产经营部对反馈的意见进行汇总后,书面上报公司领导。如反馈意见对经济行为和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由资产经营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联系人:交资公司资产经营部 磨工:
138*****220 八、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5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4日,共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