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及《执行裁定书》,我公司拥有对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力淀粉)债权、收益权及昭通市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的47,694.20平方米土地以及对应的5,847.00平方米工业厂房物权所有权,我公司拟在京东拍卖网上对上述债权、收益权及物权所有权进行公开转让。为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现将公开转让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以物抵债前债权情况
截止2018年9月13日,债权情况依据(2014)昭中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计算如下表:
单位:元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欠息金额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 | 抵押物 |
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4,061,175.63 | 102,964.00 | 15,164,139.63 | 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位于昭通市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的47,694.20平方米土地以及对应的5,847.00平方米工业厂房在最高额1,100.00万元范围内提供抵押担保 |
二、拟处置债权及实物资产情况
2018年9月14日,法院作出(2016)云06执3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上述抵押物作价9,213,609.00元交付我公司抵偿债务,我公司拥有威力淀粉以物抵债的实物资产及剩余债权,该实物资产尚未过户登记至我公司名下。
(1)截止2024年8月31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 | 欠息金额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 | 抵押物 |
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 | 5,950,530.63 | 2,680,218.17 | 0.00 | 8,630,748.80 | 无,已裁定以物抵债 |
(2)截止2024年8月31日,实物资产情况如下表:
土地情况
土地证号 | 他证编号 | 位置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昭区国用(2009)第*****号 | 昭市他项(2012)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7、8村民小组 | 工业用地 | 47,694.20 |
房产情况
房产证号 | 他证编号 | 位置 | 用途 | 面积/平方米 | 合计/平方米 |
昭房权证昭通市字第*********号 | 昭通市房他证昭阳区字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23号 | 厕所 | 58.96 | 5,847.00 |
昭房权证昭通市字第*********号 | 昭通市房他证昭阳区字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23号 | 非住宅 | 916.73 | |
昭房权证昭通市字第*********号 | 昭通市房他证昭阳区字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23号 | 非住宅 | 1,200.16 | |
昭房权证昭通市字第*********号 | 昭通市房他证昭阳区字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23号 | 办公室 | 3,596.35 | |
昭房权证昭通市字第*********号 | 昭通市房他证昭阳区字第*******号 | 昭阳区乐居乡乐居村23号 | 非住宅 | 74.8 |
注:1、截止2024年8月31日的债权金额已扣减法院裁定以物抵债金额,最终计算金额以(2014)昭中民初字第82号《民事判决书》及(2016)云06执31号之二《执行裁定书》为准;
2、拟处置债权及实物资产标的为上述明细情况,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3、上述债权、实物资产及其项下从权利一并转让;
4、上述实物资产现登记权利人为威力淀粉,本次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实物资产的各道过户税费、可能产生的税收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报名和参与方式
公告期限: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3日
竞价时间:2025年1月24日9时至2025年1月24日11时(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公告期间以及竞价期间均可报名。有受让意向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前往京东拍卖网站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缴纳30万元竞价保证金。公开转让明细、交易具体条款、报名相关事项、标的债权有关瑕疵情况等具体信息请登录京东拍卖网查询。网址:www.jd.com。
三、相关事项
竞价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竞买人需配合我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金先生,程先生,联系电话:087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2025年1月17日
标签: 资产处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