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比选公告其他

《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比选公告其他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采购单位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崇川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19日 16:11
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24日 14:30
预算金额 ¥3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薛守银
项目联系电话 181*****507
采购单位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科技园海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 051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 1 号楼 13 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薛女士181*****507
附件:
附件1 比选公告.docx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JSXSJD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守银

项目联系电话:181*****5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科技园海云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05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女士181*****507

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江海大道 555 号鸿鸣摩尔购物中心 1 号楼 13 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 (比选人) 的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潜在比选响应人应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比选文件, 并于 2025年01月24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消防救援支队《南通市消防条例》立法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JSXSJDL********

3、预算金额:30万元

4、最高限价:3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截屏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 获取比选文件

时 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5年01月23日,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周末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点: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

方 式:邮寄或现场领取。

有关本项目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将通过原采购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错误响应,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2.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取资料费100元/家,投标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单位。

四、 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5年01月24日 14 时30分,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江海大道555号鸿鸣摩尔1幢13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比选人提出, 由比选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比选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比选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

3、比选响应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或成交比选响应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比选响应人应当保持单项价格的合理性,严禁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况。项目采购结束后,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各单项价格进行核查,核查后发现某单项价格严重超过市场价格的单价,将被采购人认定为不平衡报价的单项,如果发生数量变动,将按照有利于甲方的单价进行认价。

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

6、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二、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南通市,南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救援 消防 立法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新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