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 0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2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201。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 ||
预算金额 | ¥2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资产与财务核算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复华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嘉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2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 |
项目概况
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5**********-********
项目名称: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编号: 1425-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完成嘉定区安亭镇21-03地块幼儿园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建设,工作内容包括前期评估、方案编制与深化、项目实施、运营管理等
合同履约期限: 节能效益分享期不超过25年,自本项目建成正式投运之日(并网日)起计算,投标人需自行提报节能效益分享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节能政策、福利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2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2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胜辛路3285号201。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的笔记本电脑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操作须知”和“服务热线”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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