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现状研究比价公告
《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现状研究比价公告
市残联《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现状研究》课题项目即将启动,现邀请诚信合格的潜在比价人参加报价。
一、 项目内容和要求
委托研究机构对本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现状进行评估,围绕《上海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梳理中国残联近年来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服务政策文件与工作要求,相关省市与本市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比较及优势分析,本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情况,深入分析目前新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后续完善对策及建议,形成评估报告,为后续规范性文件修订打下基础。
二、预算金额和付款方式
预算总金额5万元。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首付款支付合同70%,课题完成并评审通过后支付30%。
三、项目成果
通过各类调研、访谈(座谈)、比较分析等方法,了解实施细则目前实施情况,提出优化建议,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背景、研究目标和意义、开展研究的方式方法、现状和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等。成果应包括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以及课题过程中产生的工作资料,如调研记录、调查问卷、参考目录等。
四、供应商资质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有较好的课题研究工作经验,熟悉国家、本市相关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课题执行团队不少于3人,有良好的研究策划及组织实施能力,有较强的撰写报告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4.有相关项目经验的供应商优先考虑,如有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等领域分析评估等方面的研究经验(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包括关键页);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方式参与。
五、报价须知
1.报价单位应从网页下方下载《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比价采购报价单》,按照要求填写。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高于预算的报价无效。报价必须包含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合同签订时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增加项目费用。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2.报价单须打印后加盖公章,与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1月27日下午16:00前送至虹口区四平路419号204室。
3.通过材料审核的投标单位,采购工作小组将根据报价人资质、业绩、项目实施计划的科学性、可行性、报价等综合情况进行比质比价评审,确定供应商。审核不通过,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方式:********%EF%BC%8Cshzulianchu@126.com%E3%80%82">********,shzulianc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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