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防融合系列片招标公告

医防融合系列片招标公告

作为扬州市唯一一家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的三级乙等专科医院,自1975年建院以来,一代代三院人在护佑人民健康的道路上凝心聚力、团结一心、披荆斩棘、创新进取,用奋斗与奉献践行着医者的初心和使命。值此2025年建院50周年,借鉴医院在扬州率先开展的结核病医防融合联合门诊契机,拟拍摄一部专题片、五部微视频。现就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防融合系列片项目现予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防融合系列片

三、预算金额:12万元

四、项目需求:

1、制作时长约10分钟的中文版医院医防融合专题片1部:包括策划、文案脚本撰写及修改(医院仅提供相关文字内容素材)、拍摄、配音、剪辑、后期,能充分展现医院在结核病医防融合防治领域开展的工作以及建院50年来取得的成就。2025年4月1日前完成。

2、制作时长约3分钟的中文版科室宣传短视频5部:短视频需要撰写文案脚本、配音,能充分展现医院各科室方面的专业特点、医疗技术和医疗团队。2025年5月1日前完成。

五、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按综合评分高低,确定一名中标人。

六、参与投标人报名要求: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一份);

6、投标人近三个月任意一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及信用中国的截图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执行团队基本要求:

1、执行经验:有执行类似拍摄医院专题片的经验。要根据院方交流的素材形成剧本,能体现表达院方意愿提供脚本供医院审核;

2、视频制作:拍摄宣传片的制作团队应为专业机构,除具有丰富的摄影、制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技术实力,能够把握专题片的整体风格、节奏和内容,能组建包括导演、编剧、摄像、摄影、后期剪辑制作、配音等专业队伍。

3、 视频质量:要求有思想性、先进性、代表性、符合主流价值观;有宏观气势也要有微观情感。

3、视频设备:技术设备要求拥有高品质的摄影设备,包括高清摄像机、超高清摄像机、稳定器、滑轨、遥控车、手持摄影机等,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能够满足拍摄要求,不再另付任何航拍、加班等支出。

4、执行流程:执行流程包括前期策划、方案制定、视频制作、安全管理、后期效果呈现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需有严格的流程管理,以拍摄圆满成功。

八、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4日17:00(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3楼宣传科;

3、联系电话:0514-********宣传科;

九、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7日下午14:30

2、开标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号楼3楼接待室;

十、投标方须知

1、具有法人的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无论投标的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收。

4、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用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答复时,应用书面形式作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部分。

5、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方需自行下载(见文末表一)并打印投标人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于开标当日提交(不可印夹在标书内)。

十一、招投标议程

1、当场宣读各家报价,之后评委按评分规则逐一进行评分。

2、根据现场院内专家组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3、开标结束后签署《项目评定结果认定书》。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1、投标单位应合理报价。(评分标准:价格占20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占40分,技术方案占40分)。

2、确定中标单位后,若发现中标单位存在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技术方案达不到客户要求;标明现象:如窜标、资质不合格等。),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保留追赔损失的权利。

3、本次招标结束后,如中标项目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招投标单位协商调整中标价格,若协商不成,解除双方的合同关系。

十三、中标人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期间,中标人不得违背《广告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在合同期限内必须接受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

2、合同期间,中标人所有税收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营业执照》、《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公司介绍、服务承诺等材料;

4、投标文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5、投标现场设提问环节,投标人能够现场2分钟内向评委描述自身对医院及医防融合的理解,以及对本次拍摄的思路等;

6、投标人提供省级及以上媒体荣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同等报价水平的代表作样片一份,存放在不加密的U盘内,U盘放入开标文件中密封提交。(投标人需提供样片是投标人拍摄制作的有力证明材料);

8、投标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9、投标人提供主创团队人员配置及设备材料(附该类设备购置发票);

10、投标方自制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封存完好加盖印章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以及“请勿在2025年2月7日14:30前启封”字样。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宣传科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防融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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