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度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5年01月20日 10时42分 至 2025年01月22日 18时00分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010*****589 |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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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选聘2025年度法律顾问(依法行政) |
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hdjrb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3.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执业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人须持续稳健经营,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申请人应有为政府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具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能力;申请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具备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律所合伙人(或以上),具有金融法律服务经验的执业律师团队4人以上,团队成员执业年限原则上均应在5年以上。 6.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 7.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金额说明 | 此次比选是综合比选,不接受恶意报价,比选报价最高限价30万元。 |
公告说明 | 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参与,并提交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购买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政府购买服务比选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都律师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业绩、资质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6.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zhanggx@mail.bjhd.gov.cn),并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报名-XXXXX(申请人全称)”命名。 本次响应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不参与评分。本公告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中选人服务评价满意率为100%,且项目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1.对我局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全流程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3.为我局在信息公开、信访接待、警示约谈、应急处置、企业风险排查及涉嫌非法集资、网贷企业的资产追缴、资金清退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4.委派1名现场服务律师,协助我局为投资人、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及相关法律咨询。对我局的涉访涉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信访答复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5.为我局行政行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我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 6.为我局拟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从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等角度提出法律意见,并参与我局有关制度和文本的规范工作。 7.代理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8.为我局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活动。 9.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选聘2025年度法律顾问(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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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服务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海淀区 | |
项目业主 | hdjrb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0.******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3.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执业许可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人须持续稳健经营,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申请人应有为政府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具备开展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的能力;申请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具备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律所合伙人(或以上),具有金融法律服务经验的执业律师团队4人以上,团队成员执业年限原则上均应在5年以上。 6.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 7.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
金额说明 | 此次比选是综合比选,不接受恶意报价,比选报价最高限价30万元。 | ||
公告说明 | 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参与,并提交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购买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政府购买服务比选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都律师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业绩、资质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6.法律顾问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zhanggx@mail.bjhd.gov.cn),并以“法律顾问(依法行政)报名-XXXXX(申请人全称)”命名。 本次响应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不参与评分。本公告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中选人服务评价满意率为100%,且项目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1.对我局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工作进行合法性审查。 2.对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全流程法律咨询服务,并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3.为我局在信息公开、信访接待、警示约谈、应急处置、企业风险排查及涉嫌非法集资、网贷企业的资产追缴、资金清退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4.委派1名现场服务律师,协助我局为投资人、信访人提供法律帮助及相关法律咨询。对我局的涉访涉诉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信访答复等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5.为我局行政行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我局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要求。 6.为我局拟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从公平竞争审查及合法性审查等角度提出法律意见,并参与我局有关制度和文本的规范工作。 7.代理我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8.为我局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活动。 9.其他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事项。 |
联系人 | 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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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589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杨老师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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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589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 公司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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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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