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整体迁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辰溪县大水田乡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辰溪县政务服务中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4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1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辰溪县大水田乡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辰溪县大水田乡中心小学旧址 |
建设单位 | 辰溪县大水田乡卫生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重庆泓景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辰溪县大水田乡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位于辰溪县大水田乡中心小学旧址,项目占地面积4989.09m2。迁建完成后,卫生院开设床位20张,设置科目包括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等,不设置传染病科。项目总投资4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占总投资10.7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重点做好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6个100%+2”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做好水土保持。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综合废水经院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A2O+MBR 膜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548mPE管道排入搞潭溪。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设施臭气采取污水处理设施池体加盖板密闭,喷洒除臭剂处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5)表3最高允许浓度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屋顶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基础减震、隔音、距离衰减、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医疗废物、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其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均应符合环保要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生活垃圾运至垃圾站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交专业厨余垃圾收集单位收集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交物资公司回收。 (六)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管理。按照相应规范和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格操作规范,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
标签: 整体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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