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2025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报名起止日期 | 2025年01月20日 10时51分 至 2025年01月22日 18时00分 |
---|---|
联系人 |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 010*****589 |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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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5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 | |
项目业主 | hdjrb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6.******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3.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人须持续稳健经营,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申请人应有为金融行业及政府客户提供服务的经验,申请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具备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具有金融相关会计服务经验的团队3人以上,团队成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成员不少于2人。 6.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金额说明 | 此次比选是综合比选,不接受恶意报价,比选报价最高限价16万元。 |
公告说明 | 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参与,并提交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购买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政府购买服务比选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业绩、资质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6.财务咨询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zhanggx@mail.bjhd.gov.cn),并以“财务咨询服务-XXXXX(申请人全称)”命名。 本次响应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不参与评分。本公告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中选人服务评价满意率为100%,且项目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的情形。 |
项目内容 | 1.为我局开展驻区地方金融组织筹建、设立、变更、退出等涉及财务部分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提供现场尽调,出具审核意见。 2.对驻区典当企业经营许可证年审等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3.为我局开展驻区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一体化综合监管及非现场监管相关事项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4.对地方金融组织上报的已审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进行复核。 5.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案件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全流程财务咨询服务,并提供专项会计意见。对涉及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6.对我局提出的有关地方金融组织相关政策,以及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7.对我局专项资金审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8.为我局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9.对我局制定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政策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以及做好其他监管业务及临时要求的应急工作。 10. 其他需要财务顾问参与的事项。 |
项目编号 | ZJ2025BJ*******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财务咨询服务项目 |
---|---|---|---|
所需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项目所在辖区 | 海淀区 | |
项目业主 | hdjrb2020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16.****** | 星级评价 | 无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方式 | 线上报名,线上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 | -- |
比选响应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23日 18时00分 | ||
交易方式 | 比选 |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
资质(资格)要求 |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 3.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申请人须持续稳健经营,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 5.申请人应有为金融行业及政府客户提供服务的经验,申请人的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具备金融相关领域工作经验的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具有金融相关会计服务经验的团队3人以上,团队成员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成员不少于2人。 6.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中选后禁止转包或分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 ||
金额说明 | 此次比选是综合比选,不接受恶意报价,比选报价最高限价16万元。 | ||
公告说明 | 申请人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网上报名参与,并提交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购买服务承诺书(见附件,加盖公章); 2.政府购买服务比选单(见附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营业执照、执业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信用证明(信用中国、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截图,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业绩、资质介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加盖公章); 6.财务咨询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电子版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指定邮箱(zhanggx@mail.bjhd.gov.cn),并以“财务咨询服务-XXXXX(申请人全称)”命名。 本次响应不接受恶意报价,恶意报价不参与评分。本公告服务期满后,如采购人对中选人服务评价满意率为100%,且项目内容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可以续签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 ||
有无回避情况 |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不同中介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 2.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姻亲关系的; 3.中介服务机构与项目单位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 4.存在其他影响公平竞争、应当回避的情形。 | ||
项目内容 | 1.为我局开展驻区地方金融组织筹建、设立、变更、退出等涉及财务部分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提供现场尽调,出具审核意见。 2.对驻区典当企业经营许可证年审等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3.为我局开展驻区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检查、监管评级等一体化综合监管及非现场监管相关事项提供会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4.对地方金融组织上报的已审财务会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进行复核。 5.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对行政执法案件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提供全流程财务咨询服务,并提供专项会计意见。对涉及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6.对我局提出的有关地方金融组织相关政策,以及专项资金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咨询。 7.对我局专项资金审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并根据需要提供专项会计意见。 8.为我局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提供财务咨询服务。 9.对我局制定针对金融机构的管理政策提供财务咨询服务,以及做好其他监管业务及临时要求的应急工作。 10. 其他需要财务顾问参与的事项。 |
联系人 | 杨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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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联系电话 | 010*****589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
公司电话 | |
个人电话 | |
邮件 |
联系人 | 杨老师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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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589 | 公司名称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地方金融管理局 | 公司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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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财务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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