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5〕001号
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土地征地公告京开管地征〔2025〕001号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实施的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2024〕22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2025年1月15日起,到2025年1月27日止)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人民政府
建设项目 :大兴区青云店镇垡上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
土地用途 :基础教育用地
土地位置 :东至创业二街,西至创业大街,南至垡上路,北至汇南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青云店镇枣林村集体土地1.1865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耕地 | 1.094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0666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0256 |
合计 | 1.1865 |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
本项目征地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征地补偿共计人民币1054.7950万元。其中: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人民币391.5450万元。社会保障安置费共计人民币663.2500万元。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6名;其中劳动力3名,超转人员2名。
安置方式:按《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进行安置。
五、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其他内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2024〕221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月14日
标签: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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