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规划和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眉山市规划和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聚焦“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呵护生命、创造价值”的工作定位,扎实推动规划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规划自然资源工作,通过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局党委、专题会等多次研究第三轮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2年和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重大生态环境工作。持续加强与各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协调沟通联络力度,加大信息共享,协同推进问题排查整治、公众举报受理、闭环整改销号,切实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二、突出资源保护,厚植高质量发展生态底色
(一)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坚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严守耕地红线,守牢这片产粮宝地”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省、市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会同各级各部门统筹推进耕地保护工作。市委将“探索林地上山、园地上坡、耕地下山有效实现路径,构建以集中连片、平坝缓坡恢复为主的耕地补充机制”写入《关于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建设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新兴城市的决定》,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的工作方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题研究耕地保护工作10余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市政府分管领导每半月调度、市田长办每周通报工作,组建耕地保护重点工作督导组,定期开展耕地保护重点工作专项督导;实行“田长+网格员”包片联户机制,组建7700多人巡田队伍日常巡查,实行巡田发现问题市县双重奖励,高效推进耕地保护工作。截至目前,已恢复补充耕地9.7万亩,有望实现2021年来耕地总量“四连增”。
(二)抓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督促矿山企业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追缴矿山修复基金1866万元。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排查销号,全市存在问题矿山62宗,已全部整改销号。2022年、2023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改完成整改,全力推进第三轮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登记稳步推进。
坚持系统观念,高效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开展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部署林草湿荒地类对接工作,对接后全市耕地面积增加1.96万亩(含2024年恢复耕地)。启动水资源调查工作,全市地下水统测完成率107.1%。2024年城镇国土空间监测成果已通过省级审核,报自然资源部审查。持续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对省厅双月下发综合动态监测图斑,定期开展抽查,督促各地加快核实整改。开展自然资源分析评价工作,高质量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全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全市需开展“房地一体”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共******宗,截至目前,全市“房地一体”发证******宗,登记发证率58.26%;其中,彭山区作为全国宅基地改革试点地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已通过省级核查,登记颁证率达到100%。仁寿县作为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已发证******宗,登记发证率99.2%。此外,全市已完成集体所有权更新、汇交和承包经营权移交工作。
三、突出规划引领,助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加快各级各类规划编制与报批。
落实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安排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加快各级各类规划编制与报批。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顺利取得省政府批复,21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进入报批阶段,市县两级各中心城区详细规划编制全面推进,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按需应编尽编43个,《成都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眉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陆续获批,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初步构建。
(二)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
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纳入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强制性内容和约束性指标严格管控。严守增量空间使用节奏管控要求,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增量空间配置方案,统筹全市用地需求。坚持增量空间增存挂钩管理,组织县(区)通过批文撤回和拆除复垦等方式挖潜增量,截至目前,已挖潜851亩,正在挖潜321亩;同时,积极争取到省级增量空间周转指标5800亩,保障近期急需落地的项目用地。
(三)加速推动规划数字化管理。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成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指标模型体系等功能建设,初步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上下统一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善数据资源,导入最新市县总规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和变更调查成果,提供规划查询、用地套合、规划条件提取等功能,基本实现在“一张图”上协调空间冲突、监督规划实施。
四、突出要素保障,积聚高质量发展动能支撑
(一)高质量使用计划指标。
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精准配置计划指标,分级分类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2024年以来,全市产生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3万亩,使用9000余亩,节余4000余亩。
(二)高标准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
主动适应土地利用管理新政策、新要求,在确保项目用地选址符合空间规划和用地标准的前提下,提前介入,引导项目减少占用、缩小规模,提高用地效率。2024年以来,市局批复用地预审与选址26个773.604亩。目前,成峨高速用地预审已取得自然资源部批复。
(三)高效率推进建设用地报批。
按照“保重点、保当期、保落地”的原则,落实用地报批专班服务机制、畅通用地审批绿色通道。2024年以来,全市批回建设用地1.86万亩,依法高效保障了眉山西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尖子山航电、锦源晟、城市新中心等重点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区域用地需求。同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报批前置程序,组织完成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修订,修订成果已于2024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四)高要求落实工业用地监管。
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准入预审,落实新建工业项目开发强度和投入产出指标管理。灵活供地方式,全面执行弹性年期出让和租赁政策,推行工业“标准地”等准入和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带建设方案供地试点,加快项目落地,推进“拿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今年全市工业用地出让69宗3958.93亩,以“标准地”方式供应工业用地65宗3926.46亩,以弹性年期方式出让工业用地43宗1578.44亩。大力推动存量、低效土地处置,2024年1—12月,批而未供处置完成数*****.00亩,处置率32.08%;闲置土地净减少1590.05亩,净减少率19.27%;完成低效工业用地处置8宗269.49亩。
五、突出风险防范,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根基
(一)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
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创新开展包保督导前置、技术力量前置、协防力量前置,高效整合现有人员、资源、力量,确保避险转移安置和防灾应对处置及时、技术支撑有力、防灾力量充足。今年以来,通过实施37处工程治理、1处排危除险、325户避险搬迁,减少地灾隐患128处,减少受威胁群众3865名。汛期期间,全市共发布地灾气象风险趋势研判6期、黄色及以上地灾预警19期、预警短信967万余条,提前转移避让群众*****户*****人,成功应对极端天气19轮,有效处置灾险情13起,无人员因灾伤亡。
(二)切实规范砂石资源管理。
聚焦全市砂石资源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砂石资源开采利用管理的通知》《眉山市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陆域砂石资源开采管理办法(试行)》,从砂石勘测、开采、运输、招标、经营、处置等全链条环节进行监管,严格审查审批砂石资源开采利用,扎实推进砂石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砂石资源管理长效机制。
(三)务实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切实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水平,组织生产和新建矿山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补充协议,全市应签订绿色矿山建设补充协议的矿山共46个,截至目前,已签订完成44个,签订率95.65%。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文明保护工作有关要求,突出规划引领,持续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耕地保护、地灾防治等重点工作,确保全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内生态保护工作稳定向好。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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