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湖区公车改革所涉车辆处置中介机构(车辆评估及拍卖)服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湖区公车改革所涉车辆处置中介机构(车辆评估及拍卖)服务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机构)受北湖区财政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北湖区公车改革所涉车辆处置中介机构(车辆评估与拍卖)服务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BHZC-2016-084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
1.1 北湖区公车改革所涉车辆处置中介机构(车辆评估与拍卖)服务政府采购
1.2 项目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 | 标段名 | 总价(元) |
1 | 车辆评估 | |
2 | 车辆拍卖 |
1.3 项目其他情况说明:无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BHZC-2016-084
3、项目预算(元):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4.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凭改革的相关文件或网上下载页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1.2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4.1.3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提供任何一个月的均有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保部门出具的);
4.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1.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4.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4.2.1要求投标人提供《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要求具备机动车辆鉴定评估范围)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第一标段);
投标人须提供《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具备互联网车辆交易系统的投标单位,只要求提供互联网车辆交易系统资格证明材料,不要求提供《拍卖经营批准证书》,但只能参与互联网车辆交易,不能参与现场车辆拍卖交易)(第二标段)。
4.2.2其它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投标,但分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除外。
5、招标文件获取:
5.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12月 20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及材料③报名经办人身份证(指社保部门出具的)(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5.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1月10日(星期二)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院内)。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6 年9月19日(星期一)9 时00 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电子投标文件;2016 年9月19日(星期一)9时0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 年9月19日(星期一)9 时00 分(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二楼会议室(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院内)。
6.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7、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不明确的地方,可询问集中采购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果对招标公告不给予合理解答,可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办)书面反映情况。如果对投标文件解答不充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对书面答疑不满意的,可以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办)书投诉。
8、采购人名称:
名称:北湖区财政局
联系人:陈主任 电话:130*****880
七、集中采购机构: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郴州市骆仙西路2号北湖区政府档案综合楼619、620室
联系人:雷女士、申女士、王先生电话/传真:****-*******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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