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1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质谱仪 | 质朴分析系统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0,000.00 | - |
1-2 | 临床检验设备 | 细菌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1-3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血培养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传染病防控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管理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三类管理产品);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生产制造商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管理产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报设备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或第三类管理产品)。 2、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5年0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称:齐齐哈尔市传染病防治院(齐齐哈尔市第七医院)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66号
联系方式:0452-*******
名称: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联系方式:0452-*******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452-*******
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1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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