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ZY25-TJ03-FW009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为更好地满足北方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开展涉法事项论证审查及处理纠纷案件对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的需求,拟通过招标方式建设北方管道公司法律服务单位律师库。本次面向社会通过自愿的方式公开招标,不涉及具体项目(案件),入库律师事务所可服务于北方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相关业务需求。
标段编号: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就重大涉法事项及突发事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论证;2.工程建设、劳动用工、企业重组改制清算破产、股权投资及处置、资产处置、金融产品投资、对外融资担保授信、知识产权确权等非诉业务;3.合同、侵权、劳动、安全环保、知识产权等领域争议解决;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适用于北方管道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合资公司)。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总所和其各个区域分所只能选择一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法律顾问或咨询相关服务项目业绩,有效证明文件为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近3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提供格式自制承诺书)。须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律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 (3)提交最近 3 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提供格式自制承诺书) (4)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5)投标人近3年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取消交易资格,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北方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已过处置期的除外)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4)、(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人员要求: (1)具有6名及以上执业满3年的律师;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2)项目负责人应为执业满10年的律师,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之日止具有同类法律服务项目业绩,提供法律资格证书、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在办项目视具体情况)。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合同复印件,如业绩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投标单位盖章版项目任职承诺书。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报名流程详见公告附件“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天舒
联系电话:130*****788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顾妍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箱:tjgyan@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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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iscmdzzb.pipechina.com.cn:8081/#/trade-info
标签: 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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