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移动泵车采购招采公告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移动泵车采购招采公告
询 比 公 告
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版)》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移动泵车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XMHC-2025-017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及权属单位移动泵车采购
1.3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具体参数详见询比文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参数 | 材质 | 标的物执行标准、规范 国家、地方强制标准/行业/企业/其他(编号+条款号+条款主要内容)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最高限价单价(元) |
1 | 移动泵车 | 发动机功率:120KW,电压:400/230V频率:50HZ | HT铸铁和沉淀硬化奥氏体不锈钢 | 详情见附件 | GB/T *****-2015 | 台 | 6 | 13% | |
最高限价(元) | ******.00 | ||||||||
备注:成交供应商与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
1.4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5天内全部供货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1.7质保期:1年
1.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分批供货,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付款。采购人采用现金、转账、汇票、电汇、国内信用证、交通银行航信、供应链金融等方式付款,货款支付前双方应先进行对账后再开发票。
1.9最高限价:******.00元(最高限价含运费,含装卸费)。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潜在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该品牌设备的证明材料。
2.2 潜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2.3 潜在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潜在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5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潜在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7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09:00至2025年01月24日09:00(北京时间)。
3.2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潜在供应商公章);
(7)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需下载))
(8)代理商须提供代理该品牌设备证明材料。
3.3文件费500.00元(同保证金递交账户),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交易保证金
4.1交易保证金形式:现金或保函。
4.2非保函递交方式:由供应商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名称: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达支行
行 号:402*****1584
4.3保证金金额:*****.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
4.4截止时间:2025年1月25日14时00分。
4.5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汇款后须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未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五、履约保证金
5.1 履约担保方式:现金或保函;
5.2 履约担保金额:成交额的2%(电汇)作为履约保证金;
5.3 履约担保交付时间:本次公示后,中标人于10日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弃标;
5.4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采购人在中标人将设备送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或退还保函。
汇款账户:
账 户 名 称: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7EXP8U7W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99号L-C号(4号楼)9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
银行账号:230*****575*********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履约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请中标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发送给本项目联系人,在签订合同签订前,请中标人将银行履约保函原件于规定时间内送至本项目联系人处,供采购人进行核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5日14时00分。
5.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5日14时00分。
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签字版)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发布。
九、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十、其他说明:
10.1 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采购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
10.2 对于中标人,采购人有权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按相关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理,如耽误供货期,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
10.3 投标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中标人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4 潜在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 当国家有优惠政策时,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联系方式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
监督人:工程管理部
电 话:0451-********
采 购 人: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义彪
电 话:151*****553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鑫迈海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君康大厦公寓楼1616室
联 系 人:刘佳
电 话:0451-********
邮 箱:xmhcxmgl@163.com
标签: 移动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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