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4〕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申请专项债和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城市净化水厂互连互通一期工程——新周净化水厂与小港污水处理厂互连互通工程(监理)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10日09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30日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2月10日09时45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56号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唐虹波、陈佳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qq.com
监督部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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