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梭山公园、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边坡苗木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梭山公园、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边坡苗木采购网上询比公告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 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龙梭山公园、西部(重庆)科技创新小镇产业园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西延线、创业路及连接道工程(EPC总承包)边坡苗木采购 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1,135,198.21 元,价格类型: 折扣或费率 专业领域: 苗木类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 家
目录/需求描述 单价限价 数量
目录:
苗木类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100.00 % 1(批)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2025-01-23 12:00:00(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须在平台上报价并按要求上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供应商。

    备注: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验收合格。
  • (二)交付地点:
    重庆市璧山区
  • (三)验货方式:

    1. 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经需方根据合同规定要求清点品名、数量、规格,作出验收记录。

    2. 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采购人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4. 成交供应商交货确认完毕,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费率进行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各系统调试费用已在各清单项中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计算。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项目的投标费率最高限价为:100%,暂定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1元,供应商的投标费率及暂定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五)付款方式:

    服务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采购金额的97%,待苗木养护周期结束后支付至采购金额的100%。

    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资料及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支付到成交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质疑时限、内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2.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采购编号;

    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2.4事实依据;

    1.2.5必要的法律依据;

    1.2.6提出质疑的日期;

    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其他

    (如有)

    (二)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向璧山国资中心提起投诉。

    2.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璧山国资中心7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丰韬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朱丽
  • 联系电话: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双龙科技创新小镇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
    薛老师
  • 联系电话: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庆,重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苗木采购 产业园区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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