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选择评估机构报名通知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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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凤法委评字第1号

本院受理的尚玉光等人刑事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需对被执行人周治江名下位于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步行街金港城3号楼2-3(产权证号为:*********、面积55.36㎡)、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步行街金港城3号楼2-24(产权证号*********、面积64.86㎡)凤冈县龙泉镇和平路凤凰商住楼2-3(产权证号*********、面积893.27㎡)商业用房;刘义波名下位于凤冈县龙泉镇迎新大道环南路龙凤花园(不动产权证号凤县1079-住私32、建筑面积123.35㎡)成套住宅一套和(不动产权证书号*********、建筑面积35.33㎡)库房一间进行评估。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于2025年1月26日下午5点前向本院外委办提出对该标的评估的报名申请。摇号时间2025年1月27日早上9点,当事人可以自行到本院观摩摇号,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覃智宏 陆林 电话:180*****407180*****931

凤冈县人民法院

2025年1月20日

注:请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报名,届时,我院将从审核通过的机构中进行网上摇号,请中标的机构待摇号完毕后3日内与本院联系办理相关评估事宜,中标机构查勘现场应具备两人以上并持有评估师资格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本评估标的评估费收取办法参照遵义市中院关于评估拍卖管理办法执行)。

,遵义市,凤冈县,遵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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