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卫市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其他视频设备,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录像机,货物/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通用摄像机

采购单位 中卫市第三小学
行政区域 沙坡头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20日 17: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20日至2025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10:00
开标地点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预算金额 ¥1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莎
项目联系电话 199*****352 0955-*******
采购单位 中卫市第三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中卫市城区(文昌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爱升 联系方式:0955-*******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莎 199*****352 0955-*******

项目概况

中卫市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HXCG-2025-02

项目名称:中卫市第三小学校园安全防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双方合同签定盖章生效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按要求提供声明函。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7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备注:以上除特别注明外,证明材料不提供原件,其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放在投标文件中相应部分,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如中标后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现象,取消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至 2025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方式:持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或通过邮箱(NXHXXM@163.com)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东大道19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更正”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卫市第三小学     

地址:中卫市城区(文昌北街)        

联系方式:联系人:赵爱升 联系方式: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正丰香格里24#楼(中央东大道197号)            

联系方式:李莎 199*****352 0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莎

电 话:  199*****352 095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校园安全防范 系统升级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宁夏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