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名下奥迪轿车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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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2月6日10时至2025年2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址:www.rmfysszc.gov.cn)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车牌号为贵CS371A号奥迪小型轿车
评估价:******元 起拍价:******.6元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3000元
标的物详细信息见评估报告
该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车籍在外地,车辆车身漆面有刮擦、划痕。现场勘察时车辆无法正常启动。
注:违章罚款记录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相关违章和罚款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联系方式:刘先生 151*****816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流标。(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六、该标的物存在以下瑕疵:车籍在外地,车辆车身漆面有刮擦、划痕、现场勘察时车辆无法正常启动。注:违章罚款记录不详。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相关违章和罚款由买受人承担。,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标的物以实际交付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了解标的物相关信息,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该标的物如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罚款、扣分记录、年检、车辆报废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责任自负。
停车场另外收取停车费,请自行去停车场咨询收费金额,如需叉车、拖车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标的物是否能转让及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后自行办理,本院仅负责向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相关法律文书。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买、卖双方一切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拍卖成交后的入驻和资产移交工作均由买受人承担负责。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七天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拍卖未成交或者拍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2月1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账号:210*****04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三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物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及辅助机构与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名称等身份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刘先生 151*****816
监督电话:0412-*******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北胜利路267号
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标签: 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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