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等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关于对等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情况的公告

前期,我局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发现广东彭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市明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宁市新和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并于2024年9月19日、24日发出限期责令整改通知。现将企业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19日、24日整改期限结束,三家企业未向我局提交整改资料,且未向我局提交延长整改期限申请,未能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到位。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和资质管理权限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查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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