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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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50117FJSZ06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韩示范区内的给水主干线至用地红线处的给水管网的建设、现有给水管网原位
置排迁及企业急需小型给水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显雅护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类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
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
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
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9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及人员网站公示页截图及
查询网址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2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
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
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
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
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坪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
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
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8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
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9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2
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踏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5
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排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日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08时00分到2025年01月2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网铬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3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00号)二楼209开标室
七、其他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CS20250117FJSZ06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己由中韩(长春)
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
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图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给水零星维护工程施工。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点:中韩(长卷)国际合作示范区。
2.4建设规模中韩示范区内的给水主干线至用地红线处的给水管网的建设、现有给水管网
原位置排迁及企业急需小型给水工程
2.5工程投资:200万元。
26招标范围完成中韩示范区内的给水主干线至用地红线处的给水管网的建设、现有给水
管网原位置排迁及企业急需小型给水工程施工,作业任务量以招标人任务通知单为准。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
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日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
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
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
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贵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
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9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及人员网站公示页截图及
查询网址并加盖企业公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今)须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
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7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同
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
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
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
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
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锁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
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8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
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
日期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9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货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
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m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①尖信被执行人②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年(2022
年01月0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5
号入、《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
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
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
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译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
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
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
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m.gg2yth.L.cn/EpointSS0/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
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01月2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1月24日16
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
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
服务平台:https:/w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
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m.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
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本项日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m.ggzyyth.l.cn/Epoint0/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4.5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3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
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5.2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APP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
投标人在开标前通过腾讯会议AP授索会议号(309803070)加入会议进行直播,进入视频
会议人员应为本项目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名称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所有投
标人需全程在线观看开标过程。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视为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产生的
其他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
表。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
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
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
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授标人自身原
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拥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店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
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
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
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
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同招标投标法实
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译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卷市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刘海铭、张啸直
联系电话:0431-81187331
招标代理机构: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卷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人:贾晶品
联系电话:0431-880737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郎箱:jstzbe123@126.c0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m887798290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东区(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
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刘海铭、张啸直
电话:0431-81187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人:贾品品
电话:0431-8807377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65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给水零星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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