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
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MPPCG-2025-03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西盟佤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西盟佤族
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毛石挡墙长 40 米,共 233.1 立方米;安装钢网护栏长 40 米;新建 1.2 米×1.2
米毛石混凝土沉砂池 1 座,安装 DN300 钢管排水共 20 米。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
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程))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计算报价得分时,给予 5%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
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
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0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
议室)
七、其他
项 目 概 况
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工程)采购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年 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MPPCG-2025-03 号
2.项目名称:2024 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经费省级资金项目(力所围墙及附属
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0 万元;
5.最高限价:199752.24 元,磋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6.采购需求:新建毛石挡墙长 40 米,共 233.1 立方米;安装钢网护栏长 40 米;新建 1.2 米
×1.2 米毛石混凝土沉砂池 1 座,安装 DN300 钢管排水共 20 米。(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90 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计算报价得分时,给予 5%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单位需与供应商申请单位名称一致。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
同意不允许更换,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14:30 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18:00:00,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一楼);
3.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2 月 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盟分公司(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它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盟佤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西盟县兴盟路 332 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18087971128
电子邮件:105254829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盟县龙潭路 241 号
联 系 人: 赵工
电 话: 13618792153
电子邮件: 39230207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