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甲供设备仓库建安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甲供设备仓库建安工程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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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甲供设备仓库建安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因核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
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JD924JZR898C11506BD/HDGC-GC-GKZB-24-2378
2.2项目名称:浙江金七门核电厂1、2号机组甲供设备仓库建安工程(二次
招标)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金七门1、2号机组新建甲供设备库房,库房分为
恒温恒湿库(A级库)建筑面积2148㎡(双层):封闭室内库(B1级库)建纳
面积17316m(含夹层):棚库(B2级库)2020m:化学品库750m:叉车
存储及检修区500m':办公区920m(双层):露天堆场(C级库)8945m,
库区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围墙、路灯等,建筑结构面积合计为23601m,主要
建筑结构为钢结构,辅助厂房及办公用房为混凝土和砖混结构。具体以施工图纸
为准。
2.4招标范围:金七门1、2号机组整体库房及库区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图、
技术规格书等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范围包括土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施工,
基坑回填、接地系统、结构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屋面工程、室外工程、
结构图中明示的各类钢构件、支架等)、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接
地系统、通信监控系统、库房货架、通风空调系统、消防工程(含取证,如雷要)、
照明工程等)和单体调试、系统调试等全部工作,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必须实施
的各种安全措施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
25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鹤浦镇杨柳坑村一体化临建区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2月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8月8日。
供应
工期总日历天数:181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
期计煌
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若合同文本、技术任务书等附件中的工期与招标公告中计划工期不一致的,
以招标公告中内容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766万元人民币,其中计日工最高限价为270元/
工日(不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
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
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
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贰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
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
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钥时限,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符合行政主管部们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近5年(2019年10月至今)承担过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已完工民用或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
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及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其他能体现关键业绩信息
的资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h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
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
“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
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
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
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2日18:00一2024年12月18日18:00(北
京时间).
5.投标文件的提交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进行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9日9: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
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7.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7.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
化的。
8.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其他说明
91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
协议。
92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
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
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
《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邮编:10084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邮编:100073
联系人:张晓美
电话:17611646660
电子邮件:zhangxm@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
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仅接受对资格条
件及评标办法等异议。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算有阑公局
20242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甲供 仓库 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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