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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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单位简况公司名称
项目联系人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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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传 真
注: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请投标人发送回执单时标明****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名称)报名回执单。
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TZZD/NGC250005C)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
最高投标费率:1.6%,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再生水厂一座,设计规模1.5万m³/d;新建建构筑物送水泵房及
变配电间一座、臭氧发生间一栋、臭氧接触池一座、再生水水池一座、消毒间
一栋、门房一栋。敷设再生水管道DN500的球墨铸铁管2675米,dn400的PE100聚
乙烯管2480米,dn350的PE100聚乙烯管13410米,dn315的PE100聚乙烯管5610米
,dn225的PE100聚乙烯管6540米,dn160的PE100聚乙烯管8750米,钢筋混凝土
矩形阀门井(2000*1500)270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
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项目设
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须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和工程
设计建筑工程行业乙级(同时具备)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服
务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
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0日 18时00分到2025年01月26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
ice.com/)获取公告附件报名回执单,按要求填写加盖公章后发送到招标代理
机构联系方式中的邮箱里,符合要求的回复邮件并将招标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发
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开标厅。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4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银川市贺兰山路和虹桥路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
中水回用建设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3〕23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市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TZZD/NGC250005C
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港产业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再生水厂一座,设计规模1.5万m³/d;新建建构筑物送水泵房及
变配电间一座、臭氧发生间一栋、臭氧接触池一座、再生水水池一座、消毒间
一栋、门房一栋。敷设再生水管道DN500的球墨铸铁管2675米,dn400的PE100聚
乙烯管2480米,dn350的PE100聚乙烯管13410米,dn315的PE100聚乙烯管5610米
,dn225的PE100聚乙烯管6540米,dn160的PE100聚乙烯管8750米,钢筋混凝土
矩形阀门井(2000*1500)270座。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
验收。
招标范围:银川高新区(临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作等。
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灵武市灵州大道95号
联 系 人:王一凡
电 话:0951-40388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
联 系 人: 张家新
电 话: 0951-5610077
电子邮件: nxtzzd@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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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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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电子邮箱






注: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如实填写本回执单,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
成PDF文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投标人发送回执单时标明****项目(项目名称)+**公司(公司名称)报名
回执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理中水回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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