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石泉县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12月30日,县政府办印发《石泉县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抓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和中、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全县建筑垃圾全过程、全闭环、精细化管理,按照《陕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康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为严格实施《石泉县城镇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2—2035)》(石政发〔2023〕16号),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建筑垃圾“三大方面6大环节”违法违规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格执法处罚,有序推进建筑垃圾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五大类分类处置。到2024年底,基本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违法违规行为多发频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2025年起常态化开展整治行动,适时开展“回头看”,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制度,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25年底,基本完善部门协作、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处置核准和处理方案备案,加快补齐填埋、资源化利用等设施短板,实现产消能力基本平衡。搭建运行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并逐步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实施运输企业、资源化利用企业和填埋场名录管理制度。到2027年底,综合利用成为主要处置方式,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监管体系,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三部分内容,分别为:总体目标、重点内容(产生、收集环节;运输环节;贮存、利用和处置环节)、工作要求。
(一)总体目标:主要为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建筑垃圾集中排查整治,有序推进建筑垃圾按照五大类分类处置,提出2024年、2025年、2027年等阶段性目标。
(二)重点内容:主要在“产生、收集环节;运输环节;贮存、利用和处置环节”三大环节,明确通过处置核准审批制度、严格运输行为监管处罚、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加强非法倾倒转移处罚等共13个方面进行细化工作标准并明确各部门职责要求。
(三)工作要求:主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积极宣传引导三个方面进行优化组织架构、增强责任意识、扩大宣传渠道。
四、适用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
五、执行标准
本方案按照《陕西省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康市城市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主要内容要求制定。
六、注意事项
本方案为各镇、各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工作指引,全县一切从事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活动的责任单位,应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明确责任、夯实措施,切实做好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最大限度的保护我县生态环境不受建筑垃圾污染。
七、关键词铨释
建筑垃圾:是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五类的总称。
【原文链接】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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