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及激励资金分配的公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及激励资金分配的公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川财建〔2023〕30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3〕19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和2023年中央节能减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23〕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对充电桩项目审评实际情况,并根据审评结果,提出奖补对象及资金分配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盐源县盈途益炜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盐源锦腾商贸有限公司

(三)盐源县宇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五)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及奖励金额

(一)盐源县盈途益炜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盐源县卫城镇钟鼓楼村旅游服务区修建了5台(120KW/台)双枪充电桩,总投资金额为58万元,补助金额为18万元。

(二)盐源锦腾商贸有限公司:在盐源县菜园子村7组地点修建了4台(120KW/台)双枪充电桩,总投资金额为200万元,补助金额为14.4万元。

(三)盐源宇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润盐镇五洞桥村一组修建了1台120KW双枪充电桩,1台80KW双枪充电桩,总投资金额为30万元,补助金额为6万元;该企业提交资料齐全、完整度高,经研究发放激励资金1.4万元。

(四)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在盐源县联营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修建了3台160KW和1台120KW的双枪充电桩,总投资金额为83万元,补助金额为18万元;该企业积极配合我县充电桩补助方案实施,经研究发放激励资金1.6万元。

(五)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盐立方广场地下停车场修建了4台120KW(双枪)充电桩盐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梅雨服务区停车场停车场修建了6台160KW(双枪)、1台120KW(双枪)充电桩。总投资金额为181.2199万元,补助金额为40.6万元。

特此公示!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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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充电基础设施 分配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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