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与安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与安全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受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与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与安全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16-TJ-185
二、项目内容: 智能干式分析仪1台、手持式ATP荧光检测仪1台、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1台,本项目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6.40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投标人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息中小微企业查询截图,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
4.供应商在2013年~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
5.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10室)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tjgp.gov.cn/gys_login.jsp)。
(2)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属授权书或长期合作的委托代理协议证明文件、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27日上午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座107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戈女士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靳老师 159*****52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行:工行大桥道支行
行号:********3025
账号:****************747
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 2016年12月21日起至 2016年 12月23日止。
十三、本次公告发布的媒介为中国,其他媒介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016年12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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