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境外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选聘境外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招标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境外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招选公告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对“选聘境外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进行公开招选,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境外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项目

采购需求:根据境内监管部门、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会计师公会等的相关要求对我行合并报表范围内全部下属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选文件。

项目预算:417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高于38.5万元

服务期限:服务期5年(涵盖的财务报表期间为2024年至2028年度)。审计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每年审计服务结束后,我行将按照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招标方式:公开招选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仅选择一家供应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质要求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有效的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纳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为财政部和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截图、查询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根据香港《专业会计师条例》可获委任为公司核数师资格的执业会计师编制,并须为一个获认可的会计师团体的会员。(可为投标人及其成员机构或联署机构)(提供公司注册证明书、AFRC注册证明、成员机构或联署机构立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我行保持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绩、财务、信誉等要求

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提供注册会计师人员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2.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日,下同)(投标人及其成员机构或联署机构)有连续从事金融企业审计相关经验。(提供书面声明和正式签署的业务约定书或审计报告签署页等证明材料,关键要素需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近3年内有从事上市银行定期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经验。(提供正式签署的业务约定书或审计报告签署页等证明材料,关键要素需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并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3年内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或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提供承诺书、说明及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处罚惩戒信息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能够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依法依规规范数据处理活动,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其他要求

1.近3年内不存在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不存在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金融企业审计工作。(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3.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适当的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险合同或保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本项目接受总所或分所的投标,如分所投标须出具总所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授权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5.需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招选文件的获取

1.招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5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26日止,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ybccb.tfygcgfw.com/)上自行下载获取;

2.招选文件费用:无

3.获取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在线上完成招选文件下载的视为报名成功,未下载招选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月27日9:3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评标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3.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但必须于开标前(2025年1月27日9:30)送至: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收件人:刘哲 收件电话:183*****001),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 选 人: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831-*******183*****001

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电子邮件:yb_bank_neishenbu@163.com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控制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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