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定安县农村污水治理三期-翰林镇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遴选定安县农村污水治理三期-翰林镇监理单位招标公告






为做好我镇“定安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翰林镇”建造工作,采取以公开竞价遴选的方式选择项目监理单位,现将遴选监理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定安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三期)-翰林镇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预算评审情况:总投资审定金额*******.71元,建安工程费审定金额******.04元,工程建设监理费审定金额*****.53元。

二、项目报价要求

各单位要参照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费预算审核金额合理报价,报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工程建设监理费预算审核金额。

三、监理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可以开具正规发票。

(二)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1年内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质量事故。

四、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法人代表近一年社保缴交凭证,如委托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社保缴交凭证。

5.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单单独密封)

(四)组织评选:我镇将通过班子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遴选1家项目监理单位。

(五)结果公示:对评审结果在镇务公开栏公示。


定安县翰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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