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水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活性炭招标公告
城南水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活性炭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上海自来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活性炭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城南水厂现状规模为10万m3/d,扩建10万m3/d的净水和供水构筑物,增加10万m3/d取水能力和20万m3/d的预处理、深度处理构筑物、污泥处理构筑物。
(二)建设地点:淮安市城南乡境内。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交货期要求
(一)招标范围:淮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南水厂改扩建工程(扩建部分)活性炭的采购、包装、运输及保险、交货(包含装卸)、验收、装填、售后服务等工作。采购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工程量 |
1 | 活性炭 | 破碎碳(炭),技术规格见文件,含铺设 | m3 | 744 |
(二)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交货、验收及装填工作。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应具有生产合同货物的能力,投标产品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涉及饮用水卫生许可批件;
(三)投标人应提供由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局,或SNAS或CMA认证机构,或省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2016年以后的产品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在近5年(2011年11月-2016年11月)应具有日供水量10万吨及以上的水厂饮用水处理项目的供货业绩,须提供证明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ISO9001或同等级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六)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七)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截止日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6年12月20日-12月26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公开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 ),售后不退。
(一)现场报名,应携带下述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二)网络报名,请登陆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rr.com)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文件汇款凭证等资料的扫描件。工作人员将在收到以上资料并核查后,通过网上电子邮件方式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购买人登记邮箱内。
(三)标书款发票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开票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②一般纳税人证明(本单位给其他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页截图或“有一般纳税人标识”的税务登记证);③如购买招标文件时未提供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则一律开具普通发票。
(四)潜在投标人在办理汇款时,银行电汇凭证中应注明“项目名称、立项号:SW167001”。
六、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9:30。
(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开 户 行:华夏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 号:102 860 000 004 341 59
邮 编:100070
联 系 人:李泉、陈凯强
联系电话:***-********/23
传 真:***-********
电子邮件:chinabrr01@163.com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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