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试制用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更新改造试制用相关设备招标公告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更新改造项目试制用相关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JLZQH-ZB-*******H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更新改造项目试制用相关设备已批准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更新改造项目试制用相关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采购总成吊装设备2台、轮胎搬运设备2台、手动液压千斤顶4台、气动液压千斤顶4台、启动充电机1台、移动式气动尾气排抽装置2台、等离子切割机1台、自动轮胎充气机1台、手持式LED充电型工作灯2台、 气动打码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交货期:合同签约生效5个月内到达技术开发部指定工位。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及售后服务的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近年(2014年--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产品的生产、供货业绩(应附有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供货及售后能力),须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4)在长春具有24小时之内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
3.4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 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复印件、供货业绩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
注:所有相关复印件须清晰易于辨认,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1日9时0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三楼一会议室(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丛剑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普阳街156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崔超 孙英男
联系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zqh********@163.com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长春普阳支行
2016年12月2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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