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某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LC01-W1101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75万元,01包(肉类、水产、蛋奶),555.75万元;02包(蔬菜、水果、调料干货),419.25万元),通过招标选定1-2家供应商(2个包可以兼投兼中),为北京某单位提供副食品配送服务。 投标人报价方式:蔬菜类、水果类、肉/水产品类、蛋奶类、调料干货类,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http://www.cjbj.net.cn)公布上周二的相应产品规格有批发平均价的,投标人以上周二的相应产品规格批发平均价为基准价作为本周产品定价进行报价,以0.5个百分点为最小下浮单位,分别提报浮动率,只允许下浮,下浮区间为0.5%-10%,不符合报价规则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举例:如下浮5%,则浮动率为1-5%=95%)。 各类副食品所占采购比重分别为:蔬菜类:15%,水果类:8%,肉/水产品类:50%,蛋/奶类:7%,调料、干货类:20%。 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无报价的货品,以京东商城自营店当日零售价为基准价,下浮15%作为结算价,若北京市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和京东商城自营店均无报价的货品,可协商定价,结算价格不得高于配送地址附近大型超市相关商品零售价的85%。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3.在北京市具备承担供应副食品所需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其中冷库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送车辆不少于10台(冷链车辆不少于6台)。相关库房、车辆如为租赁,租期至少到2026年12月。 4.成立时间不少于5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1月21日 至 2025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购置发票,车辆及库房租赁合同、租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0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 09:3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自行携带参加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09:3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加盖公章);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登记证、购置发票,车辆及库房租赁合同、租赁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开标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大会。 (三)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四)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标签: 副食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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