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包装热收缩膜集中招标公告
卷烟包装热收缩膜集中招标公告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净重) | 总价最高限价(万元) | 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技术参数、性能等要求 | 服务期 |
1 | 1 | 卷烟包装热收缩膜集中采购项目 | 113吨(具体按实际采购量为准) | 146.9 | 13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
交货地点 | 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或采购人指定。采购人为龙岩鑫叶物流有限公司、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莆田烟草物流有限公司。(注:交货时,中标人须委托省级(含副省级)以上第三方检验机构,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人要求对货物进行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费用含在报价内。) | ||||||
交货期 | 货物将分批次交货,至少一个月派送一次至采购人处,龙岩鑫叶物流有限公司每次至少派送2.7吨、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每次至少派送3吨、莆田烟草物流有限公司每次至少派送3.8吨,如需相应调整以招标人或采购人通知为准。第一批次以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其他批次以收到招标人或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 | ||||||
采购人货物接收数量情况 | 龙岩鑫叶物流有限公司约为32吨、宁德市烟草物流有限公司约为36吨、莆田烟草物流有限公司约为45吨,具体数量以招标人或采购人所需实际数量为准。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招标人要求或招标文件规定,以对公汇款方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物交货且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扣除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签订合同前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及中标后或签约时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是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等行为的,履约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
账 号:****************6367 | |
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 |
账 号:****************47 | |
注: 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缴纳及退还保证金事宜联系人:陈小姐(财务部:********) |
领取标书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司名称: 联系人:E-mail:所投合同包号: 手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 |
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217号 | |||||||||||||||||||||||||||||||||||||||||||||||||||||||||||
开标时间:2017-01-10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委托,对【卷烟包装热收缩膜集中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福顺恒[2016]政招字第A-217号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③条和第④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提供货物生产厂家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委托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 3.8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9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不良信用记录的截图。 (说明:1、应同时提供两个网站查询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3.1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楼前台) 5.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2、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将购买招标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兴业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领取标书登记表(格式详见下表)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2@qq.com">********5@qq.com),未及时将《领取标书登记表》发送至我公司,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下同)之前递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逾期递交(以签到为准)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楼开标室 8.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8万元 整,采用银行转帐形式(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在开标前一天汇达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户,并提供企业基本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加盖法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招标代理机构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未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的,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进行评标。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提出,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则表示参与投标的有关各方理解并认可招标文件内容,将无权提出任何疑义。 11.。本招标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招标人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福建省公司 地址:北环中路133号福建烟草大厦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4、5楼(就是在市传染病院正对面:西宏宾馆4、5楼) 邮 编:350001 项目负责人:王方熠电子邮件:********2@qq.com">********5@qq.com 电话:0591-******** 传 真:****-******** 购买标书、报名联系电话:****-******** 招标内容一览表
注: 1、“货物一览表”中数量(净重)均为预估数量(净重为扣除卷芯重量),具体按实际采购量为准。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否则其投标无效。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名称、品牌、商标、数量(净重)、品种以及对应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 4、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税费、验收费、包装费、更换费用、售后服务、质量检验费等),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等任何其他因素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5、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若无详细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未按要求填写者则视为非应答性报价,按无效标处理。若招标人掌握了确切事实说明某投标人没有如实填报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 7、“总价最高限价”、“单价最高限价”以招标人确定的数据为准,各投标人不得对最高限价进行改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146.9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3000元/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相应的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本次招标项目涉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采购数量均为净重(扣除卷芯重量),请投标人注意。
| |||||||||||||||||||||||||||||||||||||||||||||||||||||||||||
|
招标
|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