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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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三招建备2024-106 |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
标段编号 | A331*****100012*****001 | 标段名称 |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类型 |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
招标人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联系人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手机号码 | 152*****575 |
招标代理机构 |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手机号码 | 159*****022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标段内容 | 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招标预告
项目招标(预审)文件公示表
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招标项目名称 |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
招标人 |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5日 |
反馈方式 | 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公示时间结束当日17时前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或邮寄)至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36-27号),同时将书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以下信箱**********@qq.com。联系方式:159*****022 |
相关说明 | 1、如有反馈意见,潜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未提供法律依据的,可能不予采纳。 2、反馈单位须提供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因无法联系到反馈单位导致反馈意见未被采纳的,责任由反馈单位自负。 |
招标人(招标代理)盖章
2024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已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三发改审〔2024〕181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项目业主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67.0633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967.0633 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沥青道路、现状临时路面破除、排水、过路管线预埋等项目。建设地点:三门县海润街道。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及预算审核书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 元。
2.3施工总工期:不超过120日历天(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工期天数)。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http://www.sanmen.gov.cn/col/col**********/index.html。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www.sanmen.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本次招标采用“ 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全流程招、投、开、评标工具。未在“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及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三门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网上注册登记操作示意卡》自行网上注册并核验通过,见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CA锁办理请前往“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专用数字证书用户自助申报系统”自助办理(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smxztb。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2日9时00 分,开标地点为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三门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如远程解密遇有问题的请联系章宏涛139*****856。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anmen.gov.cn/col/col**********/index.html 。
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5 年 1 月22 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
地点: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开标室见四楼电子屏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sanmen.gov.cn/col/col**********/index.html)和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人: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三门县三门湾大道29号
联 系人:王陈
电 话:0576-********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游街道湫水大道23-27号
联 系人:谢紫凌
电 话:0576-********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1日
关于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的变更公告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
标段编号:三招建备【2024】106号
变更公告1
致各投标人:
三门县新能源产业城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十五号路工程于2024年12月31日在三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招标公告,作以下变更说明: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更改为?3.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更改为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三)其他: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更改为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人2025年1月22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更改为(10)提供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合格”的证明(核查证明上的打印时间应在开标日所在星期的周一动态核查结果生成后)。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2025年1月13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更改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为“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者未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
6、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更改为 2025年2月12日09时00分。
7、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6.投标文件的递交;6.2工程保函(非电子保函系统)其原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1月2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更改为 2025年2月12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8、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更改为截止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
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宁波守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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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名称 | |||
招标人 | 合同编号 | ||
中标人 | 合同金额 | 0 | |
签署时间 | 合同期限 | ||
质量要求 | |||
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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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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