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 ||
品目 | 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 ||
行政区域 | 海陵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 14: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1月21日至2025年01月2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2月08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2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23-******** | ||
采购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通路2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1*****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塔9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晶 |
项目概况 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JSZC-******-HQGC-C2025-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2-0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QGC-C2025-0003
项目名称: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万元(采购包1:40.******万元;采购包2:40.******万元;采购包3:40.******万元;采购包4:40.******万元;采购包5:39.******万元;采购包6:3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详见采购需求标段列表。
采购需求:
为确保泰州市海陵区202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招标共2830批次食品抽样检测,供应商应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抽样检测任务,及时将抽检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包号 | 采购内容 | 地区 | 批次数 | 采购单价 |
包1 | 监督抽检 | 城东街道 | 480批次 | 监督抽检848元/批次 |
包2 | 监督抽检 | 城中街道、红旗街道 | 480批次 | |
包3 | 监督抽检 | 城北街道、罡杨镇、苏陈镇 | 475批次 | |
包4 | 监督抽检 | 城西街道、九龙镇、华港镇 | 475批次 | |
包5 | 监督抽检 | 京泰路街道 | 460批次 | |
包6 | 监督抽检 | 城南街道 | 460批次 | |
总计 | 2830批次 |
注: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于2025年12月20日前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A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是CMAF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是统一合并后的CMA证书。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可在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2-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时间:2025-02-0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本项目分为六个标段。 供应商可同时报6个标段,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本项目按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至标段六的顺序进行评标。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参与后续标段的评审,但不参与后续标段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依此类推。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6.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晶
电话:0523-********
标签: 食品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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