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02-W1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本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安防系统、机房动环系统、机房消防系统、运维室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北京市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采购方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92.4万元;

3.最高限价:192.4万元;

4.本项目共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月21日至2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线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 发售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bjsmbcgz@126.com,联系电话:010-********

注:1.以上资料仅供报名时查验,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投标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时的资格审查为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售价:/。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提供原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如采取汇款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手持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如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携带单独密封的银行保函原件1份。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助理、李主任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136*****544

传 真:010-********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号院306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办公电话:010-********/99

,河北,北京市,西城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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