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外埠展洽活动运输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最高限价(元):8.7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每次展会前,将展品按时运至物流集合点,负责打包、装卸。展会结束后,承运方负责将需回沈的展品运至物流集合点,企业从集合点取回展品。
(2)负责联系落实,展品及包装物在展馆的保管,存放事宜。不得丢失、损坏。
(3)根据各展馆的条件和展馆的要求,不准车辆及机械入馆作业的,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搬运并保证展品的安全。
2、车辆及管理要求
(1)保证车辆有保险,有年检等符合道路运输的相关手续;
(2)不小于4.2米长箱式货车;
(3)车况良好;
(4)保证车辆随时出车;
(5)不超载,不超限运行;
(6)保证车辆一经装车,不准倒货、配货、货物装齐后甲方验货封车(铅封、锁封);
(7)承运方必须按照要求定时出发,按时到达目的地。保证展品完好无损到达后,甲方开封验货后方可进馆。
3、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展品安全,并承担由运输而造成的展品损失、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为每个展览会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助理,全面负责每个展览会的展品运输,使展商能够得到一站式的全方位的服务,节省展商沟通、联络的时间,为展商提供更贴心、更周到的服务。
(4)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按沈阳市商务局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最高限价(元):8.7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每次展会前,将展品按时运至物流集合点,负责打包、装卸。展会结束后,承运方负责将需回沈的展品运至物流集合点,企业从集合点取回展品。
(2)负责联系落实,展品及包装物在展馆的保管,存放事宜。不得丢失、损坏。
(3)根据各展馆的条件和展馆的要求,不准车辆及机械入馆作业的,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搬运并保证展品的安全。
2、车辆及管理要求
(1)保证车辆有保险,有年检等符合道路运输的相关手续;
(2)不小于4.2米长箱式货车;
(3)车况良好;
(4)保证车辆随时出车;
(5)不超载,不超限运行;
(6)保证车辆一经装车,不准倒货、配货、货物装齐后甲方验货封车(铅封、锁封);
(7)承运方必须按照要求定时出发,按时到达目的地。保证展品完好无损到达后,甲方开封验货后方可进馆。
3、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展品安全,并承担由运输而造成的展品损失、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为每个展览会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助理,全面负责每个展览会的展品运输,使展商能够得到一站式的全方位的服务,节省展商沟通、联络的时间,为展商提供更贴心、更周到的服务。
(4)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按沈阳市商务局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最高限价(元):8.7
采购需求:
1、服务内容及要求
(1)每次展会前,将展品按时运至物流集合点,负责打包、装卸。展会结束后,承运方负责将需回沈的展品运至物流集合点,企业从集合点取回展品。
(2)负责联系落实,展品及包装物在展馆的保管,存放事宜。不得丢失、损坏。
(3)根据各展馆的条件和展馆的要求,不准车辆及机械入馆作业的,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搬运并保证展品的安全。
2、车辆及管理要求
(1)保证车辆有保险,有年检等符合道路运输的相关手续;
(2)不小于4.2米长箱式货车;
(3)车况良好;
(4)保证车辆随时出车;
(5)不超载,不超限运行;
(6)保证车辆一经装车,不准倒货、配货、货物装齐后甲方验货封车(铅封、锁封);
(7)承运方必须按照要求定时出发,按时到达目的地。保证展品完好无损到达后,甲方开封验货后方可进馆。
3、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保证展品安全,并承担由运输而造成的展品损失、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中标供应商须为每个展览会项目配备专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助理,全面负责每个展览会的展品运输,使展商能够得到一站式的全方位的服务,节省展商沟通、联络的时间,为展商提供更贴心、更周到的服务。
(4)中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按沈阳市商务局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本项目属于“交通运输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21日15时00分至2025年01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开标形式,具体参与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报价解密:供应商自行在单位进行电子解密,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结束报价认定,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完成报价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报价,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5、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响应)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商务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529-1号城新大厦1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有色大厦6楼
开户行:农业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欣、赵琳、于金鑫、王森艳、律红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