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香山大道38号12号楼。
(二)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
(三)工程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另附):
①该项目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形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税、包文明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后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但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如实际结算价高于合同价的部分,采购方不再支付。
②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详细项目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报价参考,如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有误差,以施工图中的工程量为准,请投标人投标前认真核对图纸中的工程量,如有必要可前往现场进行测量复核。
③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修复工程以外现场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必须修复原样。
(四)施工、技术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
(五)现场勘查:
(1)本项目不强制要求进行现场勘查,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勘查。
(2)本项目如对图纸及清单等有疑问,可在勘查现场时提出或联系项目联系人。
(六)报价要求:
1、以上采购控制价:¥1,000,000.00元,为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含税费及其它,超过则报价无效。
2、投标采用纸质方式(响应文件清单详见采购文件附件1),纸质响应文件按要求格式制作,一式五份(1份正本4份副本,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以快递方式递送的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收件信息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响应广州珠江恺撒堡钢琴有限公司文化科技基地消防改造工程】响应文件(档案袋需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公章,未注明项目名称密封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
收件人: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小姐 ; 联系电话:020-
******** ;
收件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38号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化中心3楼302会议室
(七)中标过程 :
1、中标结果的确定:本项目将按 综合评分法 比较选取预中标单位。
响应单位在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照价格、主要经营业绩与项目人员配备情况等方面,以响应单位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为评审依据,进行价格、商务、技术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项目综合评分表详见采购文件附件2)
2、评标过程的保密
2.1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3、中标方式:收到我司通知单位为中标单位,无收到通知单位为未中标单位。
(八)特别注意:
1、本项目公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采购文件执行。供方响应投标报价即为认同本项目所有文件中的约定,本项目响应文件为报价方免费提供,无论中标与否,均默认授权由采购方自行处理,不作退回。
2、供应商之间不得与同一个第三人存在关联关系,如存在关联关系,则投标无效。如果发现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情形,将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不得参与采购人的采购项目。
3、若因采购项目调整或计划变动,在该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前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项目。